关于评选“感动利辛高级中学十大好人好事”的通知
关于评选“感动利辛高级中学十大好人好事”的通知
有一种力量叫感动,有一种精神叫奉献,有一种引领叫榜样。为进一步深化我校学生美德养成教育,发掘和宣传校园好人好事,发现美好心灵,传递感动瞬间,培养学生奉献自我、服务社会的高尚道德情操,弘扬正气,倡导新风,我校将组织开展“感动校园十大好人好事”评选活动。
具体评选方案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时间:2015.01~2015.12学校出现的集体或个人的动人事迹。
二、评选方法:
1、学生由班级组织推荐,填写推荐表。
2、事迹主人公可以是群体,也可以是个人。
3、评选对象要求附100字左右事迹简介,应写清时间、地点、事情、人物,标题简洁明确(谁+干什么)。
4、事迹不求高、大、全,只求真、善、美,只要在某一方面特别值得称道,就可以推荐。
5、从即日起,各班开始酝酿,并在2016年1月10日之前上交材料,推荐表由年级组下发,收齐后上交政教处。
利辛高级中学政教处、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