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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团费通 知



2015-2-5 21:22:06  阅读数:  网友评论: 条

通 知

高三年级各班团支部:

为落实团县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团员发展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校团的组织建设,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本学期高三团费收缴工作要求如下:

1、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顺利高考,尽量不打扰高三年级学习,本次团员注册一次收齐2014年11月与2015年5月两次的团费,请各班团支书以班级为单位收缴老团员团费4元/人。原则上不再发展新团员。

2、团费收缴、团员注册时间和地址:

1——16班  11月20日(周四)  17:00——18:30

17——32班 11月21日(周五)  17:00——18:30

求是楼南四楼团委办。

3、补充说明:

老团员证件(团员证)缺失其一者,加1元/人

 

请各班团支部书记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并做好本班老团员信息分类登记和团费收取交送等工作。

                             

利辛高级中学团委

                         201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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