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团费通 知
通 知
高三年级各班团支部:
为落实团县委《关于做好2015年度团员发展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进一步加强我校团的组织建设,根据工作计划安排,本学期高三团费收缴工作要求如下:
1、为营造良好学习氛围,顺利高考,尽量不打扰高三年级学习,本次团员注册一次收齐2014年11月与2015年5月两次的团费,请各班团支书以班级为单位收缴老团员团费4元/人。原则上不再发展新团员。
2、团费收缴、团员注册时间和地址:
1——16班 11月20日(周四) 17:00——18:30
17——32班 11月21日(周五) 17:00——18:30
求是楼南四楼团委办。
3、补充说明:
老团员证件(团员证)缺失其一者,加1元/人
请各班团支部书记认真做好组织、宣传,并做好本班老团员信息分类登记和团费收取交送等工作。
利辛高级中学团委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