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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下半年发展新团员的通知



2017-9-22 16:07:33  阅读数:  网友评论: 条
各班班主任、团支部:
  根据团中央、团省委、团市委、团县委有关控制团员规模、降低团青比例的文件要求,2017年下半年团县委分配我校拟计划发展团员名额200名。我校团委决定于本学期按上级分配计划发展一批新团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展要求:
1. 年龄在14周岁以上的我校在校学生;2. 遵守校纪校规,思想上进,认同团的章程;3. 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学习态度端正;4. 具有团队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5.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二、发展程序:
1.名额有限,各班班主任、团支部对申请入团的学生进行认真审查,按《团员名额计划表》人数,确定入团人员名单。(老团员不在申请之列)
2.请各班级在《2017年全市发展团员登记表》中按要求录入本班拟入团学生信息,填表时,务必保证所填信息完整。
3.各班于2017年9月19日下午18:30交送填好的《2017年全市发展团员登记表》(高一高三交博雅三楼办杨守亮老师,高二交给求是二楼办郑婷婷老师)
4.校团委将对拟入团团员进行入团培训,发放正式的《入团志愿书》和团员证,确认取得团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校团委于元旦前组织新团员进行入团宣誓(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希望各班班主任、团支部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团员发展标准,在保证质量、规范程序的基础上,积极完成本次团员发展工作。
                                   
利辛高级中学团委
                                     2017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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