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5-2016年度高三物理学科
安徽省2015-2016年度高三物理学科
教学指导意见
我省普通高考自2005年起实行自主命题。多年来,安徽卷与全国卷在命题指导思想、考试目标等方面始终保持一致,即始终坚持有利于高校公正地选拔人才、有利于中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各科试题坚持考查考生的学科学习能力和应用能力,注重考查考生对课程基本思想、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的理解、掌握程度,以及综合运用所掌握的知识、技能和方法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坚持正确的思想方向,关注学生生活和社会发展,全面反映课程目标;坚持能力立意,注重运用新材料创设新情境,适当体现开放性和探究性。
但是,安徽卷在具体能力要求、内容与范围、试卷结构等方面,与全国卷略有差异。为此,我们拟定了安徽省2015- 2016年度高三语文等九个学科教学指导意见,供高三教学参照使用。
安徽省教育厅
物 理
一、2015年安徽卷与全国卷的比较
项目 |
安徽卷 |
全国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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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型 结构 |
第Ⅰ卷 |
选择题7题,均为单项选择,每题6分,共42分 |
选择题8题,其中单项选择题5题,多项选择题3题,每题6分,共48分 |
第Ⅱ卷 |
总分为68分,其中实验题1题(分为2小题),18分;计算题3题,50分。 物理3-2、3-4和3-5模块内容的分值为23分,占试题分值的20%左右。 |
必考题47分,其中,实验题2题15分,计算题2题32分;选考题15分(三题选一题),分为2小题,第1小题5分,题型为填空题和多项选择题,第2小题为计算题,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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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 内容 |
必考模块 |
物理1、物理2、选修3-1、选修3-2(电磁感应、交变电流) |
物理1、物理2、选修3-1、选修3-2 |
选考模块 |
选修3-4(机械振动、机械波、光)、选修3-5(动量守恒定律)列入必考内容。 |
从选修3-3、选修3-4、选修3-5三个选考模块中任选做一个模块的试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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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 要求 |
学科能力 |
自主学习能力、应用能力、实验与探究能力 |
理解能力、推理能力、分析综合能力、应用数学处理物理问题的能力、实验能力 |
上述比较,基本代表了历年来安徽卷与全国卷的不同之处。
二、模块课程开设建议
2015年我省高考实行的仍是指定性选考,即把3-4和3-5中的部分内容作为所有考生的必考内容,而且在试题命制过程中以及试题考试水平要求上与必修内容一样对待。2016年,我省将使用全国卷。全国卷中规定考生必须从试卷所提供的三个选修模块对应的试题中只选择其中之一作为考试内容。基于此,针对选考模块课程的开设提出如下建议:
1.从知识地位层面看,3-3模块的内容具有较为基础的地位,即该部分知识是继续进行大学理科学习的基础。建议中等水平及以上的学生进行学习。
2.从知识本身的学习要求和实际考试水平要求层面看,3—5模块的内容相对容易一些。建议一般中等水平及偏下的学生进行学习。
3.从学习要求和考试水平要求层面看,3-4模块的内容表现得较为困难,且该模块中“机械振动和机械波”的内容可以认为是应用性知识,“光学”部分的内容大部分过于专业化,更适合在大学阶段系统地学习。建议优异水平的学生自主学习。
三、高三教学建议
1.在开设选考模块课程的过程中,我们建议除少数章节宜进行详细地讲解外,如气体、动量及其守恒等章节内容,其余大多内容更适宜采用讲座的形式进行。这样具体的教学组织形式,从实施层面就可以更加灵活、多样。
2.在必考模块内容方面,2015年我省公布的高考说明和2015年国家公布的考试大纲在考试内容范围、具体知识点的考试要求方面也存在一些不同。这是结合我省的教学实际确定的。如3-2中的“传感器”、3-4中的“机械波的衍射和干涉、多普勒效应、光的干涉和衍射”等,在我省一般不作为考试内容,或要求很低。但是,每年国家公布的考试大纲中这些都是规定的考试内容,且全国卷中时有涉及。建议一线教师仔细研究、比较2015年国家公布的考试大纲,对相关知识的教学和复习进行合理地调整。
3.2015年我省的高考试题在选择题方面对考生的定量运算水平的要求有明显降低,这是针对我省实际所作出的调整。这与2015年全国卷在选择题中的相应要求有明显差距。这需要引起充分的重视,并进行有针对性的教学和练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