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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违纪处分试行草案



2015-4-29 20:18:52  阅读数:  网友评论: 条

学生违纪处分试行草案

学生违反下列情况之一的,由保卫科上报材料,政教处研究决定,视情节给予处分。

1、驾驶噪音车辆进入校园。

2、不按规定停放车辆。

3、校园内快速行驶车辆。

4、攀爬或毁坏校园大门、围墙及护栏。

5、喝酒、赌博、参加迷信活动。

6、威胁、谩骂老师或其他工作人员。

7、毁坏校园花草树木、石头碑文。

8、在校内外有盗窃或破坏行为,影响较大者。

9、敲诈勒索同学钱财、物,情节严重者。

10、违法犯罪受到公安机关介入处理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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