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高级中学学生会各部门职责
利辛高级中学学生会各部门职责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明确学生会干部职责,使学生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做到有据可依,在章可循,切实发挥学生会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高级中学学生会干部,包括主席团成员,各部正、副部长、成员和学生会所辖社团负责人。
第三条 学生会干部应该有坚定的正确的政治方向注重思想政治道德修养和个人品德修养。
一、主席职责
1、经常同学生干部谈心,抓好学生会一班人思想建设,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意识,负责学生会干部的考察配备。
2、每学期提出学生会工作的计划,指导各部门开展工作,组织计划的实施,并检查和总结开展的活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及时向学校团委办公室反映学生对生活、文娱、体育、学习、宣传和其他方面的建议与意见,做到下情上报,上情下达。
4、负责校学生会的全面工作,并主持召开校学生会主席团会议,学生会各部长会议,学生会全体成员大会,讨论制定学生会工作计划,决定布置各项工作;
5、根据学校学生会章程和我校学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向校团委提名学生会干部人选。
6、及时向校团委汇报学生会工作情况和学生思想动态,参加学校学生工作会议。
7、指导帮助检查员督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协调各方面的关系。
8、学生会主席对各班团支部负责,接受校学生会及全校学生的监督;
9、积极配合校学生会开展工作;
二、 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学生会有关工作。
2、主席不在时受主席委托执行主席职权。
3、明确责任分工,坚持参加主管部门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4、向学生会常委会议汇报自己分管的工作,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的工作任务。
三、纪检部:
(1)组织对学校日常纪律的检查。
(2)组织对学生会日常纪律的检查。
四、安全部
(1)负责安排学生值勤和“文明礼仪监督岗”值勤。
(2)负责校园的安全巡逻。
(3)协助其他各部的常规检查。
五、 学习部
1、举办具有本校特色的学术讲座和学习经验交流会;
2、开展各类专业技能竞赛。
3、关注专业发展动态,反馈前沿信息。
4、收集了解同学对教学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生会反映。
5、加强与兄弟学校学生会的联系和合作。
6、配合其他部门完成其他工作。
六、 生活部
1、负责检查我校学生教室卫生纪律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展开卫生评比工作,掌握各班卫生的负责人和值日情况。
2、配合学校开展卫生纪律工作,开展服务性的活动。
3、负责收集同学对学校服务工作和生活设施等方面的意见。
4、完成学校交给的其他任务。
七、 宣传部
1、配合学生会各部门的学生活动,利用广播、墙报、宣传橱窗、刊物等形式,做好学校中心工作的海报宣传,宣传教育同学,引导鼓励同学参加学生活动。
2、负责学生会各项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3、配合学校完成其他工作。
八、 文艺部
1、负责组织本年级及学校的文艺活动,活跃校园气氛,丰富校园生活。
2、组织全校学生积极参加学校各种文艺活动。
3、配合学校完成其他工作。
九、 体育部
1、组织开展各种体育竞技比赛,增强同学健身意识。
2、积极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种体育比赛。
3、负责早操、集合等的考勤工作。
4、配合学校完成其他工作。
十、执勤部:
1、拟定、修改、完善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制度。
2、协调各部门工作关系。
3、与纪检部合作,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利辛高级中学学生会
201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