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高级中学普法教育制度
利辛高级中学普法教育制度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贯彻省、市关于加强学校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的意见,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普法教育工作制度。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知法、懂法、用法,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水平,真正做到依法治教、依法治校。
2、认真总结在开展教师法制宣传教育方面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并认真研究解决。
3、加强法制辅导员和法制副校长作用,发挥我校法制教育的优势和特色,学校要同他们密切配合,使警校共建工作更具特色,更出成果。
4、学校将法制教育课列入教学计划,在各年级开设,每周一课时。
5、认真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保障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定期举行讲座,每学期不少于两次。
6、学校开设法制宣传阵地,如橱窗、黑板报、学校广播等,宣传法律法规知识,专人负责,每学期更换一次。
7、学校要利用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等渠道向家长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并通过校长信箱接受家长投诉,学校尽力依法解决家长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8、学校每年要进行一次法律法规知识测试。参与率合格率平均过95%以上,及时总结、反馈结果,并把考试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利辛高级中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