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高级中学养成教育“十规范”
利辛高级中学养成教育“十规范”
一、有文明,有礼貌,见面会说“您好”、“老师好”。
二、不乱丢纸屑垃圾,随手捡垃圾。注重公共场所礼仪,集会后保持会场清洁。
三、文明就餐,光盘行动。就餐不剩饭菜,饭后把餐具送到指定位置。
四、严禁打架,严禁说脏话。
五、严禁吸烟、喝酒、打牌。
六、严禁出入电子娱乐场所。
七、严禁侵占他人财物。
八、严禁破坏公物,严禁毁坏花木。
九、珍爱生命,安全第一。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闯红灯。
十、诚实守信,严禁考试作弊。
说明:
1、养成教育“十规范”要求全体学生人人遵守。
2、年级组配合政教处、团委定期对各班进行监督检查。各班开展养成教育的情况是班主任工作考核的内容之一。
3、班主任、学科教师、学生干部为养成教育的实施者。鼓励班主任探索、创新教育形式和方法,提高养成教育的时效性。
4、此规范印发张贴各年级各班。
政教处、团委、年级管理办公室
2015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