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高级中学门卫管理制度(暂行)
利辛高级中学门卫管理制度(暂行)
一、门卫违反制度处理办法
1、第一次违反进行批评。
2、第二次违反写检查。
3、第三次违反领导约谈。
4、第四次违反建议公司交流。
由于不作为出现一次重大事故,学校报请保安公司解聘合同;造成严重后果,学校按司法程序报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二、门卫请假制度
1、请假三天之内,自行调解,并报保卫科存档。
2、超过三天至一周,报保卫科批准,由保卫科协调安排。
3、请假一周以上至一个月之内,经保卫科长审批后,报分管领导同意,本人到保安公司请假,由公司安排人员补岗。
4、请假超过一个月,学校将申请保安公司安排人员接替工作,原则上本人交流。
利辛高级中学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