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高级中学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设施设备的安全运行,延长设施设备的使用寿命,特制定学校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施设备包括的内容
1、学校房屋建筑设施; 2、水、电、气等设施;
3、消防设施; 4、计算机、多媒体教学、图书、实验仪器等设备。
二、检查机构
建立学校设施设备安全检查机构,由后勤服务中心、保卫科、教导处、生活部、办公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三、确定常规检查时间
2、每月举行一次例行检查;
3、大型活动前全面检查。
四、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内容
1、房屋是否有损坏、开裂、倾斜、变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统是否通畅;
4、门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用电线路、开关、插座是否损坏;
6、 防火设施是否符合规范,灭火设备可否正常使用;
7、沟、梯、栏、盖、路是否有安全隐患。
五、检查记录
每次安全检查后将存在问题汇总至保卫科,保卫科以“平安校园”简报形式报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处室,建立检查情况汇总档案。
六、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后勤服务中心、生活部等相关部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确因某种原因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校领导。
七、日常管理
1、 各类教学仪器要按顺序依次进行定位存放。
2、维修保养。对各种设施设备要进行常规保养,及时维修,做好防尘、防潮、防热、防蚀等工作。
3、易燃、易爆、有毒放射性物品要专柜存放。贵重设备要有必要的防盗措施,重点部位“三防”到位。
4、按章借还。设备的领用、借还要严格办理借还手续,借出设备到期后应及时归还,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长期占用,不准将学校设施设备私自外借。
5、损坏赔偿。对违反操作规程造成的损失,或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坏、丢失,责任人要按价赔偿。
6、鉴定报废。设备设施报废必须经过严格鉴定,履行审批手续,批准后在有关帐目上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