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高级中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利辛高级中学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1、坚持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任何人都有举报事故的权力,接受举报的部门应对举报人予以保护,对于打击报复揭发检举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坚决按照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3、大事故以上的事故(一次死亡3人以下;一次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一次性中毒5人以上10人以下;一次直接损失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应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逐级上报,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瞒报、谎报、迟报。
4、事故报告规则: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现场情况、简要经过、伤亡人数、经济损失初估、事故类别、事故原因估判、事故后采取的措施、事故单位、事故单位负责人。
5、事故抢救过程中,伤员医疗情况有变化时应及时续报,30天内死亡的应及时补报。
6、形成人人讲安全、时时抓安全、处处要安全、事事保安全的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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